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其它范文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4-07-02 18:54:01 热度:°C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三条工资模式

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1、岗位工资:指管理岗位核定的基础工资,按总经理岗位、副经理岗位、分公司经理与股室负责人岗位以及普通员工岗位四个级别制定;

2、绩效工资:由公司考核组每季度初考核一次,确定下一季度的工资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考核标准。

3、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

副组长:杨志强李建林

4、每季度前25日进行考核,要求全员参与或10人以上(不含试用期员工),由组长或副组长其中一人就可以组织

进行实施,在总经理监督下,由财务室进行分数汇总,总经理签字后予以公示执行,考核资料一并由总经理保管。

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司财务室负责考核结果的整理汇总以及公示,并负责本办法的完善和修订。

6、季度及年终奖金:由办公室提供员工一年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考核记录,通过董事会核出员工的年度出勤率及绩效评价结果,发放奖金。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决定工资的扣除;

2、员工加班工资按月统计,单独核发;

3、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

第五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的员工,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及工伤保险,并按公司及个人缴纳比例承担。

第六条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出勤,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享有的其他奖励,根据情况单独核算。

第八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5日前,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九条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第十条绩效考核办法见附表二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实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一)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的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用心性,本着“以岗定职、以职定薪、绩效考核”的原则,确定员工的薪资。

(二)公司薪资标准随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物价指数变化以及个人所承担的职责、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宗旨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管理和全员的工作行为,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题,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激励的薪资体系,寻求“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新老员工具有激励性”等为原则,使新老员工均能以公司为平台,以个人技能的提升和对企业的忠诚贡献度为依据,透过定期考核为自己的付出对照薪资组成的各类标准逐步提高所得薪资总和,确保每个员工的“薪资总和”与其“个人技能提升和劳动的付出”相适应。公司为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以“能”为主导,以德才“全能”型人才为重点,以“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为要素,以多劳多得为薪酬激励体系,坚持奖勤罚懒。

三、薪资的构成

(一)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等构成。

(二)员工工资与员工所在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在薪资中的体现。

四、薪资的确定与相应变动

(一)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潜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二)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根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级别。

(三)所有新进员工务必有1-3个月的试用期,若透过,则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报部门领导及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转正。

五、薪资的具体计算方式

(一)计算公式:员工薪资=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

(二)基本工资以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约定的工资金额为准。

(三)提成的计算方式如下:

1.市场业务员,电销业务员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3%,电销业务员提成为2%;

2)工程半包价在3-8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4%,电销业务员3%;

3)工程半包价在8-15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5%,电销业务员4%;

4)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市场业务员提成为6%,电销业务员5%;

2.主任设计师、设计师、实习设计师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提成为3%;

2)工程半包价在3-5万元的,提成为4%;

3)工程半包价在5-8万元的,提成为5%;

4)工程半包价在8-15万元的,提成为6%;

5)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的,提成为7%;

六、附则

员工工资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发放员工工资为10日,发放业务提成为15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推迟至工作日发放。

第二条每月底各部门给财务汇总本部门业绩,未及时汇总的部门主管自行解决。第三条本制度即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3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大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4

一、工资:

1、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的级别:

经理1500元/月

副经理1350元/月

内管员1000元/月

项目经理1000元/月

售楼员600元/月

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工资发放时间:

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二、福利:

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转正后,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1.养老保险:按员工的基本工资核定,公司交纳23%,个人交纳4%。

2.平安康泰险:十种重大疾病险,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交纳,离开公司后的险费由个人承担。

3.住院医疗保险逐年购买。

4.置装费:祥见公司的置装规定。

5.生日礼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贺礼外,还将收到销售部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

三、销售奖金(提成)

1、提成的计算

2、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x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的提成比率: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经理:管辖楼盘的2‰

完成目标的0-40%:按1‰

完成目标的40-70%:按1.5‰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副经理:管辖楼盘的1‰

项目经理:管辖楼盘的2.5‰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5‰;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售楼员:当事业务的3‰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3‰;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试用期员工销售奖金等同非适用期员工)

4、发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楼盘发展商)拨付销售部同等比例发放。

5、提成的发放时间:

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四、特别奖励

1、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其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冠军项目经理:

3、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兼职人员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内容办理。

基准内薪金——基本工资

超时工作津贴

基准外基金

交通津贴

其他薪金

奖金

第二条

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规定如下:

1、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日起至当月月底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当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则提前一日发放。

2、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也可依照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职或被解聘者的薪金,应于当日在办理完解职手续后,立即支付其应得的薪金。

第三条

公司与兼职人员所签订的协议中,如果有写明应有下列规定的扣除金额,或法令所规定的扣除事项,则应由公司从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后的其他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兼职员工本人。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违反公司规定的罚款(罚款金额全部转入员工福利金)。

5、公司与工会代表协议经半数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项。

第四条

兼职人员的工作时数的计算规定如下:

1、薪金计算期间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执行公务以及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间,均须按照实际的加班时数、缺勤时数计算。

2、时数若有不满1小时的尾数产生时,则依下列方式计算:

(1)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

(2)15分钟以上但未满30分钟时,以半小时计。

(3)未满15分钟时,则不予以计算。

第五条

薪金支付类型共有下列三种:

1、日薪制。采用此种计算方式的薪金,应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日数,于每月薪金支付日发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缺勤时,则须从薪金中扣除实际缺勤时数的薪金。

2、小时薪金制。依每小时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时数,即得兼职人员应得奖金额。

3、计件制。依每一单位产品的固定薪金乘以个人于每一薪金计算期间的总产量,即为员工应得薪金额。

薪金支付类型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

二、基准内薪金

第六条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决定的标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书时,经双方协议后制订。

2、基本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劳动部门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标准。

3、在决定基本工资标准时,须对同行业间的基本工资支付水平一并加以考虑。

三、基准外基金

第七条

兼职人员若因业务上需要,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执行工作,导致其实际工作时数超过原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工作时数时,则须依照加班津贴标准额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交通津贴的支付对象,是因上班执行公务而须负担额外交通费用的兼职人员,原则上,公司根据其实际发生的必要交通,采用全额发给的办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条

于休假日返回公司继续工作时,应按第八条的规定,办理休假日工作津贴的支付。

第十条

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申请特别休假时,其薪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假、丧假等特别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负伤、疾病而缺勤时,若有代办保险的医疗的医疗补助及团体意外险的灾害赔偿等事宜,薪金则不予以支付。

五、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增长比例,且考虑到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及贡献,根据其不同表现程度,分别制订奖金金额。

第十二条

奖金的支付日期原则上根据聘用合同书的内容来决定。

六、薪金调升

第十三条

公司为激励兼职人员的士气,在提高工作绩效的前提下,应视个人在工作上的表现及考绩(含出勤率),制订薪金调升标准,并定每年的12月31日为薪金调升日。

七、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一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讲怀原则。

第二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四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工资模式。采用月薪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第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27日。

第二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北海烟草(局)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北海烟草(局)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北海烟草(局)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北海烟草(局)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北海烟草(局)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北海烟草(局)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的工作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北海烟草(局)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北海烟草(局)公司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

1. 岗位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 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北海烟草(局)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北海烟草(局)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 工龄工资。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 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北海烟草(局)公司工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 各类津贴见北海烟草(局)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北海烟草(局)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北海烟草(局)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北海烟草(局)公司、分北海烟草(局)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北海烟草(局)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 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 被北海烟草(局)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每月支薪日为 日。

第二十二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北海烟草(局)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北海烟草(局)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8

1、每月1号个部门主管将上月考勤及报工表报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上报的考勤情况及考勤机对员工进行双项考勤。

2、本部门经理及主管人员对本月工资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如对工资有任何异议与上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上报至办公室。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与办公室人员进行沟通。

3、经部门领导等确认的工资表交回至办公室。

4、办公室将数据整理,核对后交至财务室审核。

5、财务室审核结束后送达刘总审批并签字。

6、刘总签字结束后呈送丁总进行审批并签字。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本公司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从业人员的薪给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派职位及责任的轻重给与不同职等的薪给。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两部分组成,分为5职等,每职等分为三级,具体见表。

第三条薪组的薪点,本公司在适当期内予以调整。

第四条新派任各等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第一等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级1至2级。

1、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列的人才。

第五条各职位派任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最低资格条件”的规定,其因工作需要,致派任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权任期间,支给职位最低职等低一等薪给。权任以1年为原则,权任期满成绩合格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职等的薪给。

第六条由低职等职位调任高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薪级;如原支薪已超过调任职位职等的第一级薪给,可改支较原一级的薪级。

第七条由高职等职位调任低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职等与原支薪点最接近的等级。

第八条职务待遇项目为:

1、基本工资;

2、职务工资;

3、加班费;

4、奖金;

5、补助费。

第九条下列款项得从待遇项目中扣缴:

1、薪金所得税;

2、产业工会会费;

3、职工福利金及福利社的欠款;

4、员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

5、食堂伙食费;

第十条下列情况的薪金不予扣减:

1、依职员管理办法规定请假者;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受训者;

4、奉派考察者。

第十一条新进试用人员工发薪标准如下:(含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

1、无社会经验者:

①高中(中专)毕业者:600

②大学专科毕业:700

③大学本科毕业:800

④硕士研究生毕业:1200

2、有工作经验者:

①具备一般工作经验,高中(中专)文化程度:700—1000

②具备本公司需要的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文化,具备初级职称:800—1200

③具备专业技能,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1500—2400

第十二条每月十日为职员薪金发放日。

第十三条每年元月一日为职员年度政绩晋级基准日。

第十四条职员加班依标准支付加班费,按月累计,于翌月发放。

第十五条职员年终奖金发放对象以12月15日在职人员为准。服务未满1个月者不予发给。

第十六条职员主动申请辞职或因犯错误被公司辞退者,不享受年终奖金。

第十七条职工于年度中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

1、事假、病假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半日薪金额的奖金;

2、旷积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三日薪金额的奖金。

第十八条职员初婚者,经本人申请发给一定的薪金补助;职员的父母、配偶或子孙死亡时,经本人申请发给一定的补助费,其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九条职员家庭特别困难或遇到意外重大事故,本人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公司将视其困难程度,由工会给予相应困难补助。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每年终赢利状况,经董事会核定,发给从业人员特别奖金。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10

新准则所称的“职工”比较宽泛,与《劳动法》中的“劳动者”相比,既有重合又有拓展,包括三类人员: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3、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职工薪酬是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或放弃的所有对价,企业在确定应当作为职工薪酬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项目时,需要综合考虑,确保企业人工成本核算的完成性和准确性。

职工薪酬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主要指尚未试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3、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6、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如提供给企业高管人员使用的住房,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是指企业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是指除上述七种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的薪酬,比如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工具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以现金形式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等。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