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年实施方案(推荐3篇)
行政程序年实施方案 篇1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xx〕12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青法制〔20xx〕28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在20xx年开展住房公积金系统“行政程序年”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搞好“三个服务”,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主线,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总抓手,认真落实建设“行政程序年”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法制建设,在规范便民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学习和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业务指导等方式,夯实学习培训的效果。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周年为契机,通过报纸、电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对《规定》进行广泛的宣传,组织一次以《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业务考试,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
(四)细化、公开行政执法程序。按照《规定》要求,针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事项,按阶次细化量化政策依据和办理程序,在各区市管理处的服务大厅,将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请条件、时限等,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着装整齐、亮证执法、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塑造阳光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依照《规定》制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实现行政法规和行政程序的有序衔接,做到“三统一”,政策依据统一、行政程序统一、执法尺度统一。
(六)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作用。积极参与,依法、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配合法制部门推行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三、实施步骤
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份)
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广泛开展(7月—10月份)
1、学习阶段(8月中旬前完成)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定》,充分认识行政程序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程序意识,全面掌握依法行政各程序环节的规定。
2、自查整改阶段(9月底前完成)
按照“行政程序年”活动的主要内容,结合《规定》对行政程序的要求,各处室认真梳理在行政程序制度建设方面的到位情况,查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改进计划,及时加以完善,确保“行政程序年”活动落到实处。
3、交流巩固阶段(10月中旬前完成)
各处室广泛开展自查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互学互促活动,交流和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10——11月份)
要结合“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并接受市政府法制机构“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活动情况的考核验收。通过总结评估,检验程序年活动成果,促进依法行政的程序工作明确化、制度化、长效化,以此带动促进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强化措施,把“行政程序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靠上、其他领导配合”共同责任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成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部署的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既要整体推进,又要分类指导,集中精力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创新观念、创新方式,创新措施,出经验、出亮点,不断把活动推向深入。
(三)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采取自查、报送材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部署好、检查好,落实好,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行政程序年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我局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规定》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抓好“行政程序年”的各项工作,为努力建设“首善之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各科室(所)的负责人通过办公会议、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和市、区政府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有关精神。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规定》实施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其先进做法和经验,为贯彻实施《规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培训工作,对于《规定》实施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组织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
(二)不断强化行政程序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实施工作。推动各科室(所)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和证据规则,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审查备案和“企业生产宁静日”工作。推动各科室(所)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办结制度、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是一部重要的行政程序法律,要在“行政程序年”活动中继续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在依法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依法规范并及时公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把具备资格的人员配备在实施行政强制权的执法岗位上。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保证把《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规定落到实处。将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点,加大审查力度,对违法设定或者规定行政强制的,坚决予以纠正。完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一律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四)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牵头作用。落实行政调解的组织,建立机构,配备相应的行政调解人员,落实工作场所。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受理、按期办理行政调解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谐解决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调解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具体规程,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定期分析调度行政调解工作情况。建立行政调解考评制度,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内容,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做好三大调解配合工作,形成调解合力。
三、方法步骤
充分调动各科室(所)的力量,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好“行政程序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6月15日前)。根据市、区“行政程序年”活动要求,各科室(所)组织召开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我局开展“行政程序年”各项工作,制定“行政程序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6月15日-10月31日)。各科室(所)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局综合科,以适当的形式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日)。各科室(所)在继续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报告。
四、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是全局贯彻《规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行政程序年”活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综合科,具体负责“行政程序年”各项协调推进工作。各科室(所)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政程序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成效。要建立行政程序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所)贯彻落实《规定》、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开展监督检查。拟于活动实施阶段开展两次检查,对各科室(所)贯彻落实《规定》和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检查采取自查、报送材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行政程序年实施方案 篇3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时也是提升学校管理,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扎实完成区教育局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全力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为建设文明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通过一系列深入的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广大师生的文明修养,动员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和提升各项创建活动,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创建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
1、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学习在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新的教育形势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要求,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
2、深入持久地对教师进行爱岗敬业,以“树师表形象,做文明教师”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师德修养。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1、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深入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爱国、爱乡热情,营造优雅、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2、深入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观演、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教育师生注重微小细节,养成文明习惯,使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崇尚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3、大力开展绿色校园活动。继续开展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开展“爱绿、护绿”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促进校园的生态文明建设,让绿色充满校园,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4、继续深化“加强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教育的良好氛围,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师生诚信意识;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等开展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诚信教育进课堂工作,通过班队会等有效载体,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让诚信进脑、入心。
5、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和充实学生的精神生活。主要围绕清明节等传统节日,文化艺术节、校运会等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
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主题教育、理想教育、感恩教育、成长教育、环保教育、责任教育、礼仪教育、法制教育等。
6、继续实施深化“书香校园”活动。建立读书制度及其奖励制度,在校园中营造浓郁的学校文化氛围,让浓浓的书香飘满校园、飘满济源,以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素养带动市民文化素养的提升。
7、开展文明评比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教师”等评比活动,引导师生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教育学生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市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8、深化国学教育。各片区学校要通过举办《三字经》、《千字文》、《弟子规》、《百孝篇》等国学教育知识背诵比赛,开展 “知礼仪、讲文明、树新风”、“共铸诚信”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行为习惯的培养和法制教育,逐步形成学礼仪、懂礼仪的社会氛围。
9、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三)健全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别是要深化家长学校建设活动,加强家校沟通,提高教育成效,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2、继续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
加快和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联合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场所及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校外的有效管理、规范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校园“创建”氛围
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创建”的工作要求,加大校园“创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校园“创建”氛围,让每个师生员工、家长朋友都知晓、关注、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校园创建氛围。学校领导要认真抓好“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
四、实施措施
(一)组织机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zzz
副组长:zzz
成 员:zzzzzz
(二)具体措施
1、召开题为“共创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校园”的创建动员大会,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定义、标准和责任进行详细的分析,务必让老师们明确本次创建的工作重点,从思想到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并要求广大教师明确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密切联系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群体的优势,做好教育宣传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利用校园网站、广播站、宣传栏、板报等,营造创建气氛,营造适合我校健康和谐发展的办学环境。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系
列讲座等措施,提高领导素质,创设和谐班子。
4、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修订“教师考核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5、加强安全工作。请公安、司法、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给学生作报告,提高学生的安全防犯意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增强领导、教师和学生的责任意识。
6、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做到教师素质与办学理念、办学目的、办学条件的和谐。加强校本培训,促进教师素质和谐提升。关心教师工作与生活、生存与发展,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让教师能愉快安心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凝聚力和归宿感,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7、利用升旗仪式和班队活动开展专题讨论,结合创建每月的主题,开展好“理想、自强、成才、团结、友爱、和谐”主题班会活动。
8、继续深化“万名和谐小使者在行动”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美德少年”等主题教育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争做有道德的人。
9、通过家长委员会,请家长帮助开展工作,听取家长建议和意见,及时调整学校工作,做到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和谐。
10、加强文明创建力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人文氛围。
11、加强督导检查。全体班子成员为督导成员,每天对全校教育教学、文明守纪、安全卫生等情况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提交校长,及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