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规划方案(推荐21篇)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
为维护洛宁县城良好形象,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依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xx〕2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县经济水平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借鉴周边县收费标准,经研究,对洛宁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提出如下方案:
一、机动车停放收费定价管理形式和范围
(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国有建设投资公司等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2.重要的交通枢纽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
3.经批准的道路临时泊位。
4.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点停车设施。
5.公立医院、学校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设施。
6.大型节庆活动期间,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
(二)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的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二、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点)收费标准
(一)城区内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以内免费,收费时段为:早8:00-晚8:00,其他时段不收费。
(二)其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内免费,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
(三)新能源汽车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
三、车辆类型
机动车划分为摩托车、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四个类别。汽车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xx)规定执行,小型汽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四、下列情况或车辆应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机动车停放超过30分钟免费时间未驶离的.,计费起算时间按入场时间计算。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的车辆。
(三)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
(四)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五、加强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存放服务收费行为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依法取得停车服务经营资格。
(二)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机动车存、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停车场点应加强收费管理,加快推进停车收费电子缴费技术建设,设置相应的电子计时装置,确保计时、计费准确。停车场收取存放服务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收费人员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存放者有权拒付车辆看管服务费。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一个月在经营场所向社会公示,不得联合涨价串通涨价,自觉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五)停车场收费人员进行收费时应穿着统一标识服装,佩戴明显标志和相关证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存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停车场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2
为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畅通安全、群众满意的交通环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市二环路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肖志永任组长,副主任科员甄志忠任副组长,外勤、宣传、督察、违章、指挥中心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中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李东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工作目标
1、市二环路以内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环路以内违法停车治理率达到100%,有禁止标志、标线的路段无违法停车。
3、市二环路以内路口、路段机动车礼让行人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市二环路以内21个示范路口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路口。
市二环路以内2条严管街和主次干道。
2、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3)其他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严密勤务部署。大队针对二环路以内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管事率。对秩序乱点,实施专人定点职守管理,强化平峰时段路口、路段巡逻管控;对行人流量大、情况复杂、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调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确保不失管失控;对路况较好、有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也要加强机动巡逻管控,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
(2)加大执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用足执法手段,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以吵闹谩骂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固定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进行记录,并录入相关系统,属屡次、多次违法的,要通过组织看宣传片学习法规知识、协助执勤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要实行抄告制度,单位人员违法较多、集中的,还要深入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开展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最大限度组织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集中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1)主次干道: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上的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路段的违法停车。
(2)公共广场及周边:
人民广场及周边
(3)公园周边:
人民公园、小河游园及周边
(4)学校周边: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学校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学校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小学:遵化市第一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二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三实验小学、遵化市第四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燕山学校
中学:遵化市第一中学、遵化市第二中学、遵化市第三中学、遵化市高级中学
(5)汽车站:
遵化市长途汽车站
(6)医院: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医院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医院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医院、遵化市中医医院、遵化市妇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医院
(7)公共文化设施:
人民广场图书馆、新华书店
(8)商场、市场: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商场、市场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商场、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
商场:金源购物广场、永辉超市、时代广场、新、老天奕商场、唐山百货商场
市场:燕山果菜批发市场、贸易城果菜批发市场
(9)政务大厅:
遵化市行政审批中心
2、重点违法行为
以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周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的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实现“停车入位、顺向停放、间隙适当、规范有序”,营造治理违法停车严管高压态势。
(1)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等部位停车;
(2)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时停车泊位禁止停车时段内违法停车;
(5)在道路上违法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
(6)其他影响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部署,严格落实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强细化工作措施,根据不同点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辅警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压力意识,把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作为助力文明城迎检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开展好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健全乱停乱放整治常态管理机制。
(2)细化整治措施,突出重点整治。一是为使整治成果突出,采取不间断地巡逻检查执勤模式,发挥连续作战的传统,把路面违法停车工作逐级落实到岗到人。二是结合辖区机动车停放情况,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重点道路及严管路段车辆违法停放的查处工作,形成严抓严管态势。
(3)坚持严格执法,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对主次干道等文明城重点检查部位进行进行“一劝二贴三拍四拖五清”违法停车管理。即:一劝:对有驾驶人在场的违法停车首先进行劝离;二贴:对违法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三拍:对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违法停车的,要派出人员进行巡逻管控,必要时研究上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处罚;四拖: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车及时进行拖车处理;五清:对私自圈占停车位的,要及时清理地锁和障碍物。
(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1、加强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治理。重点治理21个示范路口机动车右转不礼行人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抢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要管理处罚。
(四)细致摸排,完善交通设施
1、加强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经设置的人行过街标志、分隔护栏,发现标线不清、设施破损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完善。
2、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充分发挥信号灯配时专业团队作用,对路设员报送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观测、研究,及时优化信号灯配时。
3、补充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结合市区道路建设与人流车流变化,对新出现的.交通堵点、乱点进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设施完善意见,报相关部门补充完善。
(五)服务一线,做好执法保障。
1、提供执勤执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对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执法管理实际需求为切入点,积极研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执法意见,并对民警在执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难情况和敏感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
2、做好执勤执法权益保障。对执勤执法过程中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民警、辅警执法权益的案件,督察大队要及时进行处置,协调归属地公安部门最大限度维护民警辅勤执勤执法权益,保障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为我市创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城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建立危机意识,树立治理决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主动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迅速行动,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将整治工作内容传达到全体民警、辅警,切实使大家都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
(二)明确责任,量化管理。
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切实把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到中队、分解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宣传先行,深入开展动员,突出管控重点,切实保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奖惩结合。
整治期间督察大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认真负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每周治理状况进行检查通报,行动结束时对没有达到即定目标的大队要在全队通报批评。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3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防汛工作抢险队伍,确保安全
指挥:
组长:
抢险队伍: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全体秩序维护员、保洁班
共计22人。
三、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x公司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防汛工作。实行防汛责任经理负责制,物业服务中心主任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管理员、各班班长必须到岗,服务中心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4、建立安全责任制,物业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服务中心主任是地下停车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服务中心应与地下室车辆停放业主建立联系制度,了解有关业主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检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应急使用情况,充足电量;应备3把铁锹,沙袋至少20袋,以备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应注意雨水情况和有关小区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停车业主联系的准备工作。
7、在险情到来之时,在岗的员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8、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地下室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地下室,听从组长的指挥。防汛期间,若发生遇险情不报、玩忽职守等情况,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重点部位加强巡视,工程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室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1、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服务中心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2、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服务中心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3、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物业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4
1.基于ETC和车牌识别的免取卡停车管理
利用车牌识别技术和武汉市现有的ETC资源在出入口部署摄像头和ETC天线对车辆进行双重识别,使整体识别率达到99%,从而实现车辆的停车计费;再通过设置中央收费区和线上支付渠道,车辆在离场前缴费或通过绑定账户在出场时直接账上扣费实现场内结算,使车辆可以直接进出。
2.基于车牌识别的.场内智能引导
汉口火车站通过部署车位摄像头对每个车位进行监测,再通过系统对整个停车场和场内区域的泊位资源统计并进行发布,以此来实现场内的智能引导。
3.IP车位预订
车主可以先通过网络或者电话进行申请,系统会自动将车牌和车位进行绑定,并将车位号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车主,在车主入场后,由于系统自动识别了预订车辆,会将相关引导信息直接发布到场内的LED引导屏上,这样车主就可以根据逐步引导直接行驶到自己预订的车位停放车辆了。
4.方便快捷的反向寻车
通过在场内设置自助寻车终端,依赖车位摄像头对停放车辆进行车牌或车型识别,将车辆与车位进行绑定,并录入系统,在车主准备离场时,车主在查寻终端上输入车牌就可获得车辆所在位置,并通过寻车终端的路径引导快速找到车辆。
5.多种付费方式的中央缴费
可以通过城市一卡通、手机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完成缴费;对已经注册绑定账户的车主,通过后台运营管理系统,可以在出口通过识别计费,同时在后台账户上自动扣除相关费用,直接放行出场,扣费数额以及余额不足可以通过语音、LED屏、手机短信等进行提示。
6.与武汉智能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对接
汉口火车站地下停车场作为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经营的停车场之一,在不久的将来会被纳入武汉智能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届时车主不仅可以通过网站了解到汉口火车站地下停车场的基本信息,还可以通过网站和手机获取从当前位置到达该停车场的最优行车路径。
汉口火车站智能停车场是利用相对成熟的技术,结合本地资源,创新管理模式来实现整个停车场的智能化的,在解决一系列停车难题的同时,优化了用户体验,提高了管理效率,增加了泊位资源的利用率,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
盛世e泊车,作为安徽省停车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安徽省停车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发起制定单位,“安徽省停车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参与制定单位。是一家专注停车场投资管理十年的专业集停车场规划设计、停车场投资建设、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和运营管理为一体的智能停车整体解决方案运营商。公司秉承“真诚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努力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为服务宗旨,为广大车主提供舒心、安全、便捷的星级化停车服务。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5
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
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6
一、基本情况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宜城市发改局物价管理股(邮编:)
(二)联系电话:
(三)邮箱: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7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物业管理处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地下停车场,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租赁期间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壹个月告之对方。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及车上物品的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临时车辆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管理人员的指挥。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处
乙方: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8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9
金尚小区是厦门市最大型的集住宅、商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型小区,于1998年竣工。该小区交通四通八达,东近云顶中路、南倚吕岭路、西至金尚路、北临仙岳路;设施也非常完善,商超、农贸市场、医院、休闲场所、银行、中小学幼儿园等等配置一应俱全。
一、停车场概况
金尚小区拥有70多栋的住宅楼群,楼与楼之间都有一个小型的停车场,全部属于平面露天式停车场,全部车位总数达到2300个多。该停车场主要用于业主车辆泊车,也用于临时车辆泊车,其中业主车位占据大部分,约有60%以上的车位都属于业主车位,其他剩余约40%的车位用于临时车辆车位。
二、停车问题
20xx年,为规范该小区停车场的秩序,金尚小区停车场管理方厦门住总物业引入了大手的产品,当时使用的是2进2出的PM910卡票结合停车场管理系统,迅速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前后共使用了6年时间。但是,随着厦门本地私家车数量的急剧上升,进出该小区停车场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大,还是反映出一系列新的停车问题:
1、车流量巨大,拥堵频繁。造成车辆拥堵的原因主要有进口拥堵和出口拥堵两方面:每天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数目非常大,这无疑加重了两个出入口设备的工作压力,并且停车票需要随时进行更换,遇上高峰期的时候便会更加拥堵,甚至还会殃及到周边几条城市主干道的交通秩序;在出口处,造成出口处车辆拥挤的重要原因自然是缴费慢,除了找零浪费时间之外,收费纠纷也是引起该问题的重要原因。
2、逃票严重,造成经济损失。PM910卡票结合管理系统是采用以停车票为收费凭证的收费方式,车主只需要将进场时取的停车票交给收费人员便可以轻松完成缴费离场。但是该种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即逃票现象频繁,也是我们常说的“蹭车位”,使得月卡车辆停车无法得到保证。
一般情况下,逃票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同一张月卡多辆车使用来进行逃票;二是车主没妥善保管停车票造成丢票、或者车主故意丢票的现象(这种现象相对较多)以躲避收费。对于这些逃票车辆,由于停车场出口收费处车辆相对较多,收费员为保证车辆快速离场,只能将这些逃票车辆放行。该小区的逃票车辆数量很多,给停车场管理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方要求
基于以上停车难题的困扰,金尚小区停车场管理方再次向厦门大手控制寻求停车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对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建项目提出了两个要求:从根本上杜绝逃票现象,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损失;排除进出口处的拥堵难题,促进进出口畅通,更方便车辆停车。
四、方案设计
根据这六年来对金尚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持续跟踪与总结,厦门大手控制结合实际需要,最终为该小区提出了以下停车场方案设计:南北两个出入口处撤掉原先的PM910卡票结合管理系统,改用车牌识别快速系统,为2进2出,并设置中心控制点,带有金额显示屏。
五、方案流程
临时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流程为: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会触发到入口处地感,这时候安装在快速系统控制机内的摄像机便会立即对车辆的车牌进行抓拍,并将图片传输给识别软件,由软件对车牌进行快速识别,并记录下相应的信息(如入场时间、停车类型等),这些信息处理完由管理软件进行保存,道闸抬杆放行车辆,车辆实现了不停车快速进场;车辆出场时,触发出口地感后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过程,管理软件在接到相关停车信息后立即对出入口车辆的车牌进行比对后结算停车费,待车主交完费用之后,道闸抬杆,车辆快速离场,无需缴费(在免费时间规定内)的临时车辆则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场。
月卡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流程为: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同样触发入口处地感线圈,该系统快速完成车牌识别过程,软件识别到该车牌为月卡车辆数据库中的月卡车后,道闸便会自动抬杆放行,管理软件同时对该车辆的停车信息进行保存;车辆出场时,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对识别信息进行一系列快速的处理后会检测到该车辆为月卡车,随即便快速抬杠放行。
六、功能实现
该方案得到了停车场管理方的一致认可,随即进行工程改进,于今年7月份正式竣工并投入使用。经过三个月的使用,该停车场的停车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主要依托于该方案具备的以下三个功能:
1、中心控制,便捷管理
该系统采用大型联网方式将南北门两个出入口的形成联网模式,并在南门出入口处旁边设置了一个中心控制室。停车场管理员可以在这边对整个停车场进行管理,随时掌握停车场的情况;同时该中心控制还能够为管理方提供相关的多项功能,比如可以随时查询或打印财务报表、通过计算机远程执行两个出入口管理系统的相关管理等。
2、车牌识别杜绝逃票,保证车辆安全
车牌识别快速系统采用的是车牌识别管理模式,该模式具有多项功能,最突出的功能表现在于能够彻底抑制逃票现象的发生:代替了原有的取读票式的管理方式,通过前后出入口处照片的对比和相关信息记录,让逃票者或“蹭车族”在证据面前无法逃脱,保证了停车场管理方利益不受损失。
车牌识别快速系统还可以对出入车辆进行照片的对比,可以很清晰地分辨出偷车窃贼是否偷换车牌,进一步保证车辆安全,保护业主和临时车主的车辆财产安全。
3、促车辆快速进出场,出入口处不再拥挤
月卡车辆可以实现不停车进出停车场,而临时车辆进场也能实现不停车,出场通过快速缴费也能够大大地缩短出入场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月卡车辆进出出入口的时间最短可以达到6秒,临时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时间一般在30秒以内,相比之下的出入停车场时间更短,便可以进一步地促进车辆快速进出,保证出入口车辆的畅通,一改车辆拥堵的现象。
七、效果评估
金尚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建成车牌识别快速系统之后,一方面大大缩短了车辆出入场的时间,有效地缓解了出入口处的车辆拥堵现象,从而改善出入口的交通状况;另一方面,在降低投入成本和减轻管理员的工作量的同时,还能让管理方轻松地维持停车秩序,从而提高整体管理效率,更加便捷地进行管理。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0
第一条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场(含临时停车场)和院内停车场。
第三条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公安局负责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负责济宁市城区规划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开办公开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市规划局应会同公安、建设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编制停车场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宾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居民小区等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街(区)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停车场建设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规划建设停车场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有大型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补建停车场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停车场。
第八条根据车辆停放需要,须在支路、繁华商业街道、小区街道等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应由公安机关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统一确定,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督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封闭住宅小区院内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按照停车场建设规划建设的.停车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因特殊情况,确需关闭停车场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条拟经营公共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应经公安、规划部门同意,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二)使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三)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悬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及其统一监制的标价牌;
(四)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
(五)使用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领取的地税部门监制的通用定额发票;
(六)公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投诉电话号码,公开管理制度;
(七)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八)保持车辆停放有序,环境整洁;
(九)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防止车辆丢失;
(十)发生火警、抢窃、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适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专用停车场拟向社会提供车辆停放有偿服务的,其经营者应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停车场停放车辆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停车场交通标志线有序停放车辆;
(二)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三)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费;
(四)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施。
第十四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需要临时停车的,应在统一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停放,不得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和路边空地。
第十五条道路两边的单位确需占用公共场所临时停放职工、学生的车辆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停车场经营者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保管费。
第十七条停车场经营者违反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增加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的,车辆停放者有权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建设的停车场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行,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条停车场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县(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
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员工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娱乐业的快速发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就职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环境和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职人员车辆、游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停车场管理解决办法
1、对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
将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万达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对游客游玩的车辆,凭公司当天有关凭证(当天证明等),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4、参照兄弟单位做法,能否调整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月保费。
5、为了进一步完善车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重点路口、路段和高峰时段实行定岗、定人管理(正门道闸、北门道闸、地下停车场、单车停放点、路面等岗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闸收费员2人。7:00--18:30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员7人,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停车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车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
6、为确保车场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通行安全,按相关部门要求车场及周边道路安装视频系统。
四、停车场管理方式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承包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广州市科马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影响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五、车场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管理,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相关部门解决)。
4、在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相关人员处置,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要求,疏导引导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如发生突发事件,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员工、生活区住户按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8、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将追究承包方责任。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2
一、停车场方案质制定理念及目标:
兴水家园位于大兴区义和庄南里一区,林校路69号,有东区、西区2个部分组成,小区内业主基本为联建单位职工。停车场作为兴水家园小区配套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运行情况及服务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小区业主、来访宾客、物业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停车及生活环境;
1、我们有着转业的交通停车规划、设计、和施工队伍,可以针对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停车场交通组织规划,保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
2、我们有专门的培训制度和专业的管理人员,优秀的停车管理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专业化管理;
3、如车场内车辆发生刮蹭或丢失,我们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赔偿(车内物品不再保险范围之内)减少了事故纠纷和业主的损失;
本方案将根据兴水家园停车场的现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并结合我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及优势进行效率优化,使每一位业主、来访宾客、领导及内部工作人员都能体会到现代化、规模化、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停车场基本现况:
兴水家园停车场分为东区、西区2个部分组成,南水北调工程由小区穿过,预计工程完工后停车泊位约500个左右,根据物业要求启用北门,停车场进口为2进2出,拟设置东门为小区入口,北门为小区出口;
三、停车场规划设计及管理方案:
(1)针对停车场现状,若要使停车场步入规划管理轨道,可实行“三步走”战略,为来访客人、业主、物业领导及工作人员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方便、人性化的停车场;
第一步:加强停车收费工作的前期宣传工作,对办理停车手续的业主车辆进行数据存档工作,保证停车秩序、第二步:设置场内行车原则,加大规范停车宣传,提高驾车人规范停车意识、第三步:停车场内重点区域施划禁停标识,打造一流停车场服务的同时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另外还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a)根据物业要求小区进出口安装自动刷卡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并在车位内安装车位锁,以便小区业主固定车位被占用现象发生;
(b)由物业进行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前期宣传,并在公示中注明办理停车证的时间、地点、方式、流程,如采用固定车位,办理停车证的工程中按先办理停车证先选择停车位的原则,采取被固定车位随时更新小区车位示意图的透明方式,以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
(c)小区内公示具体停车管理办法,制定地面停车场停放管理规定,避免业主车辆的无序停放造成小区内道路的交通堵塞,具体内容双方协商决定,由于小区内业主的特殊性,如遇严重违反规定的业主,需由物业配合进行处理;
(d)小区内业主车辆统一办理专用停车卡,如停车位供需紧张,小区停车位根据实际情况准业主1户1辆或1户2辆的原则进行停车卡的办理;
(e)、小区内业主车辆办理停车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证明,经物业方确认后方可办理,以避免非小区业主车辆占用小区的车位资源;
(f)、小区业主车辆本着1车1卡的原则,凭证进车小区,停车证不得转借或跨车号使用;
(g)、待东区、西区间桥梁工程完成后,要对小区内停车场交通组织进行规划,形成合理交通流,在狭窄路段采用单行方式,避免车辆占用车道造成的堵塞;
(h)对场内的交通标识、标线、车位线进行重新施化(可根据物业要求对专用停车位进行车牌号的喷涂;
(i)小区地面停车场内行车道、楼门口实行禁停,原则上不能停放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车场现场管理人员,并及时将车辆停入车位;
(j)加强停车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及服务管理力度,夜间巡视场内车辆,检查基本的车辆情况以及防盗抢事件,并逐步规范场内行车停车秩序,提高车场运行效率;
(k)办理停车场公众责任险,一旦出现刮蹭事故,启动保险理赔程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l)停车场内长期停放的包月车辆,进行车辆的数据统计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停车卡到期提醒工作;
(m)现场工作人员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视,做到无杂物及乱搭乱建影响停车场内的'正常秩序,如遇到严重违反规定的业主,及时联系物业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业主的劝阻工作,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车辆管理方案
(a)共同协商确定内部停车区域,小区物业领导及内部员工车辆采取定点停放的方式在专用的停放区停放;
(b)固定车位业主车辆持停车卡进出小区,并在其固定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其它业主车位及消防通道;
(c)临时访客车辆、社会车辆由入口领取计时卡在不占用固定车位的前提下在停车场内停放;
(d)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根据物业要求维持原有收费标准,业主车辆按一辆车1000/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四、管理人员配备方案
备注:每班次由现场工作人员中选派代班一名,配合现场主管进行停车场管理工作:
根据我公司对兴水家园的现场勘察,为节省人员成本,避免停车场经营严重亏损,建议小区内夜间配置巡逻岗亭,同时关闭北门出口。
五、配套制度方案
(1)现场组织机构
(2)管理制度汇编
◆《停车利益规范》
◆《现场工作人员操作规范》
◆《项目部管理规定》
◆《停车场配置的有关工具、器材的使用指导》
◆《标准化车场配置规定》
◆《奖惩制度文件》
◆《员工培训手册》
(3)员工培训与评估
培训种类:共分三种入职培训提高培训晋级培训
◆入职培训:全体新入职员工
◆提高培训:经公司考核评选出的优秀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参加相关培训;◆晋级培训:员工晋级前参加相应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高一级职位;
培训级别:共分为三级:基层员工班长主管④项目经理
(4)现场管理措施
◆班前会:每天上班前5分钟召开班前会;
主持人:现场主管;
参加人员:全体当班员工;
内容:安全教育强调工作纪律、检查仪容仪表、布置当班工作;
◆班后会:每天下班后5分钟召开班后会;
主持人:现场主管;
参加人员:全体当班员工;
内容:点评当班工作情况,差遗补漏;
◆巡视制度:总经理每2周巡视一次、运营总监每周巡视1次,项目经理及主管24小时驻场,并且每日每岗巡视至少2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不好的问题及时上报;
◆周质询会:周末各项目部召开周质询会,总结本周工作,表彰先进,寻找不足,落实改进措施;
◆项目部全体员工会议: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时召开全体会议,通报公司情况;
◆劳动纪律检查:根据工作安排,每月不少于2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劳动纪律检查,记录并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奖惩: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员工奖励条例》。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3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为确保车辆的财产安全,防范车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车场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停车场的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总指挥):项目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定时召开停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车场安全事宜。 副组长(副总指挥):秩序队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成 员:(本单位4名职工为成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车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安全、检查等工作,努力将事故协调到满意为止。
通讯联络组:
组长:客服领班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各组联络,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到
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现场处理,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办公室。 灭火组
组长:秩序班长
成员:(秩序队员、工程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地下车场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交通急救电话:122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一)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 ,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
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保安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5、如因保安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车辆冲岗处理:
1、车场门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负责人 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保安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三)、车辆丢失处理:
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
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保安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四)、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五)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控制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范围内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可联系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六) 、防汛的处理
1、积水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动电源、雨具等物资准备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断堵塞部位进行疏通、清掏;
2、通讯组:(客服部)及时用广播通知业主将车辆驶离车库、现场拍照,情况重大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求助;
3、应急组:(秩序部)对业主贵重物品进行救助、搬运,有序疏
导车辆驶离车库;
4、后勤组:(保洁部)待水位恢复正常,对车库进行清扫;
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
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秩序,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阜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着眼阜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见缝插针、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则建,计划在停车需求大的城区,充分利用城区内长期闲置和拆迁后短期内不能利用的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89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9316个,快速推进阜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二、建设主体
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临时停车场建设;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实施;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具备条件施划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选址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公安交警、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在阜城城区范围内摸排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空地,重点排查已完成征迁或部分完成征迁待建地块、主次干道周边闲置地块、政府收储地块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摸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产权属于市直机关的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地块,梳理出三个月以上无法利用的闲置地块,统筹考虑地块周边停车需求、交通通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停车场建设选址。
(二)加快建设
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启动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颍州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54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5589个;颍泉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15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758个;颍东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20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969个。
(三)加强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建临时停车场由各建设主体或其委托的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按照省市关于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后,依法依规收取停车费用。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和让利与民的原则,停车设施建成后,免收停车费用不少于三个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临时停车场,确保停车场竣工投入运营后,尽快实现车辆有序停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夏金锐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海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勇于攻坚,全力推进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办,确保建设目标落实到位;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二和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楠楠)。
(四)完善奖补政策。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统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结算结果进行拨付。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二、治理要求
(一)针对“乱停车”问题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6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7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40)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1)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2)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3)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4)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D、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8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楼),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 园区城市管理局是园区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园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园区规划、建设、物价、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停车场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园区城市建设规划。规划部门应按照不同区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间进行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以方便停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园区规划部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大型绿地开发、广场建设应当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库)。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住宅区、办公楼、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或增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建能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需要的专用停车场,同时应考虑业务交往所需停车位的设置。
第七条现有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违反规划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配建或补建。未补建的,必须缴纳停车场建设补偿金,专项用于停车场的易地补建。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种形式(如多层、立体、地下)的停车场。
第九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建设者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该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
第十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申请经营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的,还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严禁在主干道上占道停车,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区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编制。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时应当符合道路停车场总量控制规划,并充分兼顾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会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园区城-管局应当根据本区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立即取消。
第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二)保障停车安全,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四)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使用统一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并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和迁移道路停车场;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登记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遵守停车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四)在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停车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
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停车场的,应报经园区城-管局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关闭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违反本规定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场(库)的用途。
第十五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申请开设停车场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各环节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如属经营性停车场的,还须经园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方可实行收费服务。
申办停车场事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车场设置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和停车位图;
(二)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三)停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申请者应再向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实地查勘验收,各环节验收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发《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申请者凭《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主体发生变化,应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变更,并在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3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第二十条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停车场管理的执法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要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法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发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利用建筑工地或者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库)以及组织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经营性机动车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在实施中与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新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款有抵触时,该抵触条款无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9
为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原则上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规划停车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新城区、新建筑不欠新账。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__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20万个,补齐历史欠账。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力争到20__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__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依据城市及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时序。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不同分区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建设用地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为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地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__年全省新增停车位20万个,补齐公共停车历史缺口。注重在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城市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要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满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配建的附属商业面积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具体规定由城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还路于民。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鼓励和引导各地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设施。20__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2万个以上。20__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中,立体停车设施占比不少于20%。(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停车共享示范,工作日鼓励内部人员公交出行,将内部停车位面向行政服务对象开放,夜间错时向社会有序开放,和附近居民小区共享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新建小区富余的配建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地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收费、经营、管理政策。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鼓励各市探索实行统一运营模式。20__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全部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衔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指导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属地城市政府确定。(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修订《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实际,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本地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省城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价,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20
一、系统概述
系统实现全视频车位引导停车为主及场内反向寻车为辅的进出车场管理方案,实现无需刷卡、减少排队等候功能,为现今停车难提供一种高效、便捷的停车管理解决方案。包含以下子系统:
1、出入口管理系统:将出入库车辆的车牌号码作为车辆管理的唯一凭证,自动采集出入库车辆的前部特征图像,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记录车辆的前部全景图像。
2、视频车位引导系统:每停车位设置视频车位检测终端,停车场通道设置LED车位引导屏、视频节点控制器、网络交换机,停车场管理中心设置服务器并安装引导系统管理软件、中央控制器;
3、反向寻车系统:在停车场主要路口、分岔口和拐角处等处设置寻车终端,集成反向寻车功能;
4、云停车服务平台(扩展功能):车主终端安装APP,平台为其提供停车位的查询、缴费、引导等功能。
二、出入口收费管理系统
1、不停车快速入场:入口无需发卡发票,出口无需验卡,验票。并且可做到入口无人管理,无障碍通行。既可节省卡或票的成本支出,也可相应节省人员开支。
2、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将出入库车辆的`车牌号码作为车辆管理的唯一凭证,自动采集出入库车辆的前部特征图像,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记录车辆的前部全景图像,作为停车管理、安全认证的原始数据,并以车牌号码作为数据标识进行信息数据管理。
3、视频流逐帧识别:系统自动提取出视频中所存在的车牌号码信息、颜色信息,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包含车辆的单帧或多帧图片、车牌小图、车牌二值化图等信息,实现全天候的车牌识别,以及无牌车的检测与抓拍。
车牌识别一体机——设计有可升降装置以满足各种高度需求,摄像头像素达到130万像素,具有夜视功能,实现高清晰及高准确性的有效识别。设备与显示控制一体机联动,当识别车牌成功后将联动显示控制一体机显示车辆车牌、进场时间同时控制道闸开闸放行;车辆离场时,设备识别车牌后联动显示控制一体机,提供用户缴费依据,缴费后放行。
出入口显示控制一体机——集显示、控制、语音功能于一体,可滚动显示实时时间、社区欢迎语、车牌号、有效期、收费金额、剩余车位等,可控制道闸起落,与传统的系统相比,其具有免去了控制设备的安装,对于工程成本而言得到了极大的成本控制。设备安装于入口处,当车主到达停车场入口时,可查看剩余车位情况;设备安装于出口处,当车主离开车场时,可查看应缴费金额。
室内LED车位引导屏——主要安装于车场内,用来显示行车方向机该方向的剩余车位信息,引导车主快速停车,根据停车场大小及实际需求供有单向、双向、三向可选。
三、视频车位引导及方向寻车系统
视频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系统是基于车牌识别专利技术、DSP处理专利技术等多项发明的综合应用,实现现代智慧交通领域的停车管理的解决方案。
系统采用高清视频检测终端,实现一个检测终端可检测多个车位,从技术上降低设备投入成本,并有效降低系统压力;
系统应用行业领先的串行布线方案,实现一个视频节点控制器可管理16个视频检测终端,在节约线材成本、设备成本方面极具优势。
视频车位探测器——是车位信息的采集终端和指示终端,必须配合视频节点控制器才能正常使用。设备正常安装于走道上。
单摄像头:一个视频车位探测器可探测一个车位;
双摄像头:可实现一个视频车位探测器检测两个车位,对于设备成本控制有极大优势。
视频节点控制器——应用于16车位的车牌号码提取,并将识别结果传输给中央控制器,以及指示车位是否空闲,传输车位到引导屏,同时还能为摄像机提供电源。
户外LED车位引导屏——可定制安装于停车场入口处,用来显示整个停车场的总车位你信息及所剩余车位信息,方便车主判断车场内是否还有剩余车位。设备与中央控制器连接,通过中央控制器采集视频节点控制器的车位情况信息,进而显示全部车位及车位剩余情况。
智能寻车终端机——安装在车主进入车场的入口处(一般安装在电梯附近),通过触摸的方式输入车牌号,触摸屏上的地图就会显示告知车主自身的位置与车辆所停的位子。还可以通过停车的时间,显示该时间内的停车的车辆图片供车主进行选择。
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21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纪发〔20xx〕6号)、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号)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停车管理领域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深入整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把做好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实际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认真梳理排查,澄清问题底数,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责任担当。对存在问题主动担责、不回避推诿,整改问题认真彻底、不敷衍塞责。主动检视和查找组织管理、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不足。
(四)坚持标本兼治。克服“就事论事”、“就地论地”思想,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特别是以开展停车收费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小微权力整治,督促推动行业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促进公共资源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内容要求,结合全县停车场运行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整治。
(一)全面开展普查。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底数清、情况明”、“一张图、一本账”的总要求,全面摸清所辖区域城区内公共停车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的数量底数,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推动城市内部挖潜增效、停车资源共享,停车场运行管理政策制定及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抓好问题排查。结合全面普查,同步做好问题停车场排查工作。重点围绕:
1、涉及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六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资源的公共经营性停车场是否收支两条线;
(2)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问题和乱收费、强制收费的“黑停车场”问题;
(3)是否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取得运营收费资格;
(4)收费停车场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公示价格收费;
(5)是否存在收费后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问题;
(6)收费人员是否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识等,全面摸清问题停车场情况。
2、涉及停车收费领域腐败和作风十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占有操控、谋取私利,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群众利益问题;(2)公职人员搞权力寻租,违规审批、设置、出让、出租、中止停车位,违法经营或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纵容、操控、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违规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
(3)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
(4)少数社会人员围猎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团体,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5)公职人员甘于被围猎,与操控停车收费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相互勾结,为其提供保护、搞利益输送问题;
(6)政府职能部门不按规划设立停车场、私自篡改规划停车位数量,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银行、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体中心等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各社会主体及个人擅自摆放P牌、破旧座椅等占用停车位等问题;
(7)未取得停车收费许可的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宾馆、酒店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违规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引发群众不满等问题;
(8)机关事业单位、商超、公园等附近拥堵路段停车难,相关职能部门只贴条罚款不疏导解决、停车位应划未划、公共场所应开放未开放,造成群众意见大等问题;
(9)社会停车场挤占公共资源、划地为王乱收费、强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扣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仍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或者变相承担,加重群众负担,借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深入集中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停车场及相关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逐个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
属于各单位主管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整治。
(四)畅通投诉渠道。各单位各部门要畅通停车场运行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受理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要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对群众政策咨询要耐心解答,对投诉举报要及时登记受理、限时处置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五)完善政策制度。全面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健全停车场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规范停车场运行管理。
四、工作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1日前)。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整治任务及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8月12日前)。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全面开展普查和问题停车场排查,全面摸清城区和单位停车场数量底数和问题停车场情况。
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报表排查统计表格后,进行内容审核后(不得缺项、漏项),加盖单位公章,报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8月12日之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蔡生生)进行统一汇总审核,加盖公章报市政府。
(三)集中整治(9月20日前)。按照市专项整治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排查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做好专项整治:
1、发改委负责价格指导和监督工作。
2、财政局负责政府资源的公共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性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监督检查工作。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乱收费、强制收费的执法管理,监督检查和规范收费停车场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公示价格收费。
4、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停车场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5、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和打击经营性停车场强买强卖、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6、住建部门负责完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向各级停车场主管部门进行移交管理。
7、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
8、交通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在城区建设管理的停车场进行排查和整治。
(四)总结评估(11月5日前)。对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估。建立完善停车场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做好工作总结,上报经验做法。单位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5日前报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进行汇总总结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停车收费行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列为《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的十六条举措》的重要内容和督导重点。各单位务必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单纯任务和业务思想,切实把专项整治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这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具体、数据量大,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做好必要保障,搞好工作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单位的督导检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整改方案和任务要求,卡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对排查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以公函形式交办处理,不得以问题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为借口,迟滞问题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实、不细、进展迟缓、普查不准确、台账数据上报不及时等问题要全市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