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实施方案(推荐3篇)
合作社实施方案 篇1
各村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建设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__大精神为指导,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借鉴县内外成功经验,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支持多元化发展,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总结发展规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保障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经营使用权不变,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坚持自愿合作的办社原则。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实行自愿联合,开放办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3、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方针。农民专业
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成员地位平等,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各项权力;合作社内部产权明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坚持以服务成员为根本宗旨。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以服务成员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造条件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种服务,解决成员在发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外要充分发挥市场独立经营主体的作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全体成员谋求最大共同利益。
5、坚持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办社的发展思路。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以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为支撑,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共同需求为纽带,以建立紧密联结的利益机制为核心,办出特色,持久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重点围绕玉蔬菜、经济林果、草畜、农业机械化等和“一村一品”产业布局相对集中的地方,扶持发展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以此带动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四、建设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规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接受县农业局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基地,有便捷的信息服务网络,有完善的章程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监事会等基本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健全。
3、坚持合作制原则,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加入退出手续完备,有成员登记清册,并向成员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证》,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4、县级合作社人数要在10人以上,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基础,成员结构符合法定要求。
5、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运行,民主决策合作社重大事项,每年召开成员(代表)大会不少于一次,每年向成员公开财务一次。
6、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常向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良种、物资、储藏、销售、培训等服务,对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显著带动作用,成员的满意程度在85%以上。
7、有稳定增长的业绩,合作社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并且有一定的可分配收益,盈余实行二次返还,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比非成员高300元以上。
8、有独立的品牌,农产品得到质量认证,实施标准化生产,市场前景良好。
9、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账目健全,建立成员账户,实行盈余返还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五、方法步骤
20xx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从1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12月底)。成立领导小:组长:陈标坤。下设办公室:主任:黄清华;副主任:陈文辉。成员:江伟育、黄浩、黄运辉。要对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实施方案。搞好对农村干部及合作社带头人的宣传培训,并及时对具备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登记注册,每村至少要上报1个拟建专业合作社。并于1月底上报结束。各村拟建专业合作社如下8个:湖华村:江木贵;布美村:邓宗镇、邓运源;空南村:江添陂;横塘村:江秋林;双光村:江锦维、江绍深;坪上村:黄焕文。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8月底)。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群众的合作意愿,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创办或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基层供销社等团体,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领导创办一批包括生产合作型、科技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完善《章程》及内部分配、积极发展、民主管理等制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经营管理,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底)。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生产、储藏、营销及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总结,逐社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资金扶持。
六、工作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筛选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点,认真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每个示范点具体情况制定建设和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保证示范点建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见成效,出经验。
2、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和服务。镇经管站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指导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职责,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指导、政策与法律咨询、业务培训、管理和经营指导等工作。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员制度,每一个示范点确定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负责示范合作社的建设指导和服务工作。要落实领导联系抓点、部门单位结对包抓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十个一”: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广东省省实施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的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包括指导员队伍、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在内的不同层次业务培训;按照一社一个包抓单。
合作社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之“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二、评选要求:
自觉遵守《守则》《规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习惯好,学习方法佳,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实施办法
1、“学习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取逐步筛选的办法,班级先评比出“班级学习之星”,评比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再经德育处审核同意后,确立为校园之星。
3、每班申报的“学习之星”只能限一名。每年级评2名,特殊情况可放宽。
4、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须填写申报表(要求详细),另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评选学生要准备8K照片1张,用于橱窗宣传。
四、评比活动时间安排:
5月12日-6月5日 班级评比
6月6日 申报材料上交德育处
6月9日-6月13日 德育处审核材料
6月16日表彰、颁奖
五、表彰:
举行表彰仪式,并发给荣誉证书。
六、成立评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合作社实施方案 篇3
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引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营造浓厚的善学、尚学氛围和争先进位意识,将“学习强国”平台的实践成果向纵深推进,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党员
二、奖项设置及评比要求
1、活动时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2、评选规则:按照“学习强国”中“学习报表”排名,年度积分前6授予“学习之星”称号。
三、活动说明
1、若成绩相同,则以总积分高者在前。
2、对获奖同志给予适当奖励。
3、全体党员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党员意识形态培育的重要载体。